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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版:特别报道

三步骤五举措力推宅基地确权

制图:应桃蕊

  ——访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景辉

  ■记者 李争鸣 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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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二是组织实施阶段,三是总结验收阶段……”日前,记者在市国土资源局采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一事时,该局副局长陈景辉开门见山地说道。

  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扎实推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我市于近日制定了《永康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部门、各镇街区要把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落实,明确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地籍调查外业测量工作,明年3月底前完成数据库建设。以行政村为单位,按“一户一宅”标准计算应发证数,明年11月底前登记率达到100%;宅基地核查率达100%。

  《方案》还明确提出五大措施,对确权工作的领导机制、职责分工、经费保障、考核机制、宣传力度作了具体指导。

  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有哪些好处?这样一项事关农户切身利益的工程,它是如何分步实施的?目前进展情况如何?又有哪些措施来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对于上述问题,陈景辉都一一做了回答。

  宅基地一经登记即受法律保护

  明年11月登记率核查率将达100%分步实施专人负责列入考核

  记者:陈副局长,您好!我想问一下,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民朋友们将从中得到哪些实惠?

  陈景辉: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为了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改革精神,认真贯彻《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的重要工作。

  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是建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

  土地确权后,产权明晰了、权属清楚了,权益就能得到保障,农民朋友就可以用来增加财产性收入。可以这么说,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利,直接关系到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通过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使农民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依法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也为下一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产权基础和法律依据,从而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和发展活力。

  

  明年11月登记率核查率将达100%

  

  记者:那么,我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陈景辉:根据《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地籍调查外业测量工作,2015年3月底前完成数据库建设,确保村庄数字地籍调查全覆盖。登记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宅基地。

  以行政村为单位,按“一户一宅”标准计算应发证数,2015年7月底前登记率要达到60%以上,2015年11月底前登记率达到100%;同时完成宅基地历史问题的处理,宅基地核查率达100%,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覆盖,实现“三权到户、权跟户走”的目标任务。

  

  分步实施专人负责列入考核

  

  记者: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事关农户切身利益,它将分哪些步骤实施?

  陈景辉:正如《方案》中所提到的那样,我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步: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今年11月至12月。前段时间,市里召开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对各镇街区进行了具体工作部署。此外,我们还采用多种方式,将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传达到每位村民。

  我们国土部门作为主要职能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及时提供农村居民点地籍图、已发证成果数据、相关表册等基础资料。

  在队伍建设上,以行政村为单位,确定联村干部为负责人,每村确定两名以上村干部为本次登记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村宅基地实地权属调查和资料收集分类等工作。国土所确定一名正式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每个镇街区聘用5名以上登记人员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宅基地登记工作。

  另外,我们还组织登记人员进行了分期集中培训,以便更好地把握宅基地登记相关政策依据,熟悉权属调查、界址确认、登记发证的技术要领。

  第二步: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今年12月至明天11月。期间,我们将全面开展实地权属调查、做好分类处理、严格规范登记三大环节,以数字化地籍图为工作底图,对现状宅基地进行全面调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逐宗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原则,严格规范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需补办用地审批手续的,要按照先处罚、后补办、再登记的程序办理;权属审批结果须依法公示,再确权登记发证。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做到应发尽发。

  第三步: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2015年11月至12月。这个时期,我们将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进行检查,形成工作成果、数据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并作为各镇街、区年度考核依据。

  

  已建立城乡一体地籍调查数据库

  

  记者:确权登记工作,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陈景辉:数据显示,全市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面积约16.35万亩,目前已完成地形测绘和城镇村庄数字地籍调查10.56万亩,共完成16个地籍区、304个地籍子区、119038个宗地图形的数字地籍调查任务,建立了城乡一体地籍调查数据库。

  全市农村宅基地约23万宗,历年来批准注册登记发证15.31万宗,发证面积1.42万亩,确权数占宅基地总数的约66%。因大部分确权登记是90年代手工测量绘图,证书也是手工填写的,存在注册信息缺失不完整、使用面积不准确、权利人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等情况。此前登记颁发的证书已不符合现在的规范标准,而规范标准的土地权利证书是宅基地产权归属的重要凭据,是确保土地交易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对此前登记颁发的土地权利证书进行统一换发。

  

  五大举措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记者:为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市推出了哪些举措?

  陈景辉:在领导机制上,市政府成立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工作,办公室就设在我们国土局,负责业务指导、日常管理和检查监督,各镇街区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

  在职责分工上,《方案》对各部门、各镇街区都做了具体要求。我们国土部分主要负责组织全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地籍测量工作;对登记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对土地权属和地籍测量结果审核;办理土地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发放;土地登记成果资料整理建档和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在经费保障上,镇街区聘用登记人员工资按月计算,由财政列支。聘用登记人员和村登记人员工作经费按宗数计算,由镇街区根据发证数、核查数计算造册领发。

  在考核机制上,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列入全市综合考核内容,建立了每月通报制度、抽查监督制度、约谈制度,层层考核,全力推进。

  在宣传方面,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让广大农民朋友了解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使干部群众认识登记发证是明晰产权、保护自身利益的大事。


永康日报 特别报道 14 三步骤五举措力推宅基地确权 2014-12-12 永康日报142014-12-1200013;永康日报142014-12-1200012;永康日报142014-12-1200014;永康日报142014-12-1200011;永康日报142014-12-1200015;永康日报142014-12-1200016 2 2014年12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