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下月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多项决定和议案
■记者 陈晓苏
本报讯 1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浙强、徐忠飞、章锦水、祝鸿熙、俞福才参加。市委常委、副市长叶新,市法院院长诸葛美龙,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宪峰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委书记夏宝龙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号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都要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人大的“一线”作用。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定于明年1月下旬召开,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我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我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2015年财政预算,并进行其他事项。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接受有关代表辞职的议案。23人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请求辞去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1名代表因为调离永康,其人大代表职务自行消失。下一步将开展代表补选工作。
会议任命朱志昂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曙初为市公安局局长。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新任命人员作了表态发言,并面向国旗和《宪法》郑重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