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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国资办审核同意,定于2014年12月17日下午14:00在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九楼)召开拍卖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拍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一)永康市芝英镇人民政府所属的:
1、培英路店面A,出租面积约40㎡,起拍价7万元/年,保证金2万元;
2、培英路店面B,出租面积约10㎡,起拍价1.2万元/年,保证金1万元;
3、培英路店面D,出租面积约10㎡,起拍价1.2万元/年,保证金1万元;
4、培英路店面E,出租面积约20㎡,起拍价2.3万元/年,保证金1万元;
5、培英路店面F,出租面积约40㎡,起拍价5.2万元/年,保证金2万元;
6、培英路店面G,出租面积约20㎡,起拍价2.1万元/年,保证金1万元;
7、培英路51号2间店面及后面营业房,出租面积约212㎡,起拍价4.5万元/年,保证金2万元;
租期一年,1-6号标的经营范围:除工业加工、易燃易爆、噪音及危化品外,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业;7号标的经营范围:文化用品。
(二)永康市芝英教育辅导中心所属的:
1、芝英镇三村镇龙路12号辅房,出租面积约145㎡,起拍价0.9万元/年,保证金0.5万元;
2、芝英镇三村镇龙路12号办公楼一楼五间房屋,出租面积约140㎡,起拍价0.6万元/年,保证金0.5万元;
租期三年,经营范围:仓库,仅用于堆放除易燃易爆及危化品外,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要求的货物。
(三)永康市国投工贸有限公司所属的:
1、九铃东路3007号七楼南面房屋一间,出租面积约50㎡,起拍价1.36万元/年,保证金1万元;
2、九铃东路3007号七楼北面房屋一间,出租面积约50㎡,起拍价1.36万元/年,保证金1万元;
租期五年,经营范围:通讯基站。
(四)永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的龙川中路232号店面,出租面积约25㎡,起拍价4万元/年,保证金1万元;租期三年,经营范围:除餐饮、易燃易爆、噪音及危化品外,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业。
(五)永康市农村水利管理站所属的龙川中路370-372号店面,出租面积约58㎡,起拍价8万元/年,保证金2万元;租期二年,经营范围:除餐饮、钢材、水泥、石灰、易燃易爆、噪音及危化品外,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业。
(六)永康市上黄水库管理所所属的:
1、水产养殖试验场大门口右边房屋12间,出租面积约450㎡,起拍价6.5万元/年,保证金2万元;
2、水产养殖试验场内房屋6间及二层楼房,出租面积约260㎡,起拍价3万元/年,保证金1万元;
3、水产养殖试验场边房屋8间及周边山地(西山花苑北面),出租面积约4000㎡,起拍价8万元/年,保证金2万元;
4、飞凤路118-132号房屋8间,出租面积约416㎡,起拍价16万元/年,保证金5万元;
租期二年,经营范围:除易燃易爆、噪音及危化品外,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业。
(七)永康市社会福利院所属的西山头场地,出租面积约5600㎡,起拍价36万元/年,保证金8万元;租期四年,经营范围:除易燃易爆、噪音及危化品外,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业。
(八)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所属的建设路71号店面,出租面积约40㎡,起拍价1万元/年,保证金1万元;租期三年,经营范围:除易燃易爆、噪音及危化品外,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业。
(九)永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
1、南苑路42号老法院附楼第一层1-3车库,出租面积约60㎡,起拍价0.6万元/年,保证金0.5万元;
2、南苑路42号店面-6,出租面积约40㎡,起拍价7.5万元/年,保证金2万元;
3、南苑路42号店面-7-8,出租面积约80㎡,起拍价15万元/年,保证金5万元;
1号标的租期为二年,经营范围:住宅。2-3号标的租期为一年,经营范围:除餐饮、易燃易爆、噪音及危化品外,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业。
二、拍卖方式:增价拍卖。
三、报名及展示时间、地点:2014年12月15日起至2014年12月16日止;欲竞租者,个人带身份证,企业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交报名资料费50元并交足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永康市支行,账号:19627201040037910,名称: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到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咨询报名电话:87181448 13605899881(669881)
89295182(报名处) 13858900779(760779)
公司地址:华丰西路123号(农贸市场红绿灯旁) 公司网址:www.fangyuanzj.cn
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
2014年12月9日
国有(集体)资产经营权公开招租公告
讣 告
我夫李孟军,于2014年12月5日凌晨不幸辞世。遵从李孟军性格愿望,丧事从简,特此泣告同学亲朋好友,衷心感谢你们的慰问和关怀。
妻:程芳 携
女儿:李程 泣告
2014年12月8日
永康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4年12月9日(第573期)
《永康日报》
(2014)金永象商初字第422号
王瑶(永康市象珠镇象珠二村九进路248号。身份号码:330722198505307112。):本院受理原告李云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开庭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上午09时00分,开庭地点为永康市人民法院象珠人民法庭二楼二号审判庭。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康市雅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经股东会决议,决定终止经营注销公司,并成立清算组。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证据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清算组联系地址:浙江省永康市东城十里牌山背(永康市安鼎工贸有限公司内二楼)
联系人:张美丽
联系电话:13665841439
永康市雅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4年12月8日
注销清算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