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一、地块概况:本次公开出让地块位于江南街道临溪村,具体位置详见出让红线图。
二、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三、申请参加对象: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的企业(入园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永康市境外的企业,必须在本市成立一个新公司。我局可以根据招标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五、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4年12月10日时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并设有保留价,未达到保留价的,则不成交。
六、中标后,企业应按市政府的规定交纳项目投资保证金等。
七、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10日16时止,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收储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取公开出让文件。报名、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12月10日16时。
八、申请参加对象报名前须经永康市环境保护局行业准入认定。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永康市环境保护局行业准入认定意见、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参加竞买的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每位报名者需缴资料服务费200元。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4年12月10日17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2014年12月 11日9时在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9楼>)举行。若申请人不足三人的,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申请截止时间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二日。挂牌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24日15时止,投资保证金和亩产税收保证金按市政府的规定收取。挂牌报价增幅为3万元或3万元的整数倍(以起始价、上一挂牌价报价或以非整数倍加价均为无效),报价地点: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挂牌地点: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和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十一、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永财综[2012]132号文件精神执行。
十二、出让方式、程序详见出让须知。
十三、其他事项:报名时所缴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未竞得人在出让活动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成交后中标人在末次缴纳出让金时保证金才能全额转为土地出让金。本次出让由永康市公证处公证。
十四、竞买保证金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交纳或退还。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
联系电话: 0579-87174812
联系人:朱女士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 11月 21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永国土工业告字(2014)第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永康市表面精饰整合区A-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名称
出 让
面 积
(平方米)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开发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使用
年限
表面精饰整合区A-03
地块
3500 1.2-1.5 45%-55% ≥15% ≤24 315 50 工业 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