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出口玩具可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
检验监管实施新模式,最大限度实现贸易便利化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了《关于深化出口玩具检验监管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也下发了关于明确出口玩具检验监管模式的通知,要求对出口玩具检验监管建立以“风险管理、合格假定、后市场追溯”为核心的快速放行模式,逐步实现“四个转变”,即出口玩具检验监管逐步从重微观检验监管向重宏观质量安全管理转变,从普遍检验监管向重点项目检验监管转变,从管检一体向管检分离转变,从事前检验监管转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施快速放行。这一举措,为我市传统玩具出口创造了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
记者了解到,在以往的检验监管中,如遇需抽样送检的情况时,往往检验周期较长,有时还会牵涉到补送样品等工作,延长检验周期,影响企业的出货期,严重时甚至会出现企业客户取消订单的情况,给企业带来较大不便和损失。而在《意见》实施后,将以企业“责任自负”为基础实行“合格假定”,对首次出口的企业积极采信经认可的企业实验室和第三方机构的检测报告,实施“即报即放”的直通式放行,最大限度实现出口玩具贸易便利化。
同时,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对出口玩具产品实施“重点项目监测”。相关部门将根据辖区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分类情况以及产品特点,区别对待不同类别、不同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玩具产品,科学制定相应的监测规则,合理确定监测频次;将注重追溯调查结果的运用,加强对出口玩具产品国外通报召回、退运、消费者投诉等情况的追溯调查,实现从事前检验监管转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查实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
毫无疑问,这种“即报即放+重点项目监测”模式的全面实施,将为我市出口玩具带来更大的便利;质量把关向生产过程延伸的转变,也将有力地推进出口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外贸出口的增长。
■记者 程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