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警察偷车
两盗贼获刑4年
■记者 颜元滔 通讯员 刘婷婷 徐飞燕
两年前,慈溪人罗某伙同宋某以“警察拖车”的名义,当街偷走了卢女士的一辆宝马轿车。近日,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两人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四年,并处相应罚金。
2012年11月30日,卢女士带儿子到南苑路的一家理发店洗头,当时她将儿子独自留在宝马轿车内。
当晚7时,犯罪嫌疑人罗某和宋某在城区闲逛,发现了这辆停在路边的宝马车。
宝马车车窗开着,车内只有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宋某心想:最近刚认识一位上虞的女网友,要是能开着宝马车,载她兜兜风,多过瘾啊!他俩对小男孩说:“我们是警察,你这辆车涉嫌违规停车,现在要把车子拖走。”
就这样,两人开着车离开了。随后,他俩又觉得车上有孩子太麻烦,就在丽州南路和华丰西路的红绿灯处,将男孩放下车。为了让孩子找到妈妈,他们还给男孩10元打车费。
两人开着宝马车到了上虞,可惜没有见到女网友,只好将车开回我市并停放在某地下车库。
没过多久,罗某看到宝马车被盗的新闻,不禁害怕起来。有一次开车去上虞时,罗某提议把车丢在高速路口,宋某答应了。弃车后,两人分头逃跑。
2013年2月,遗弃在上虞高速路口的宝马车被发现,市公安局立即对该车进行详细搜查。同年11月,犯罪嫌疑人罗某和宋某先后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