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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版:警界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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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籍贯随父还是随母?

  都错了,而是随祖父

  ■通讯员 郎倩雯

  

  近日,市民汪某在金华买了房子,准备将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往金华。在金华某派出所落户时,民警发现迁移证上父女俩籍贯不一致。汪某这才注意到女儿的籍贯弄错了。

  据了解,汪某是安徽人,其妻是永康人,两人结婚后,汪某把户口迁到了我市。

  几年前,汪某给女儿出生申报户口时,因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孩子父亲汪某的籍贯是安徽,便把孩子的籍贯登记为本市,而监护人当时也没注意就签字了。

  如今,汪某女儿户口已迁出永康,已不能在常住人口中更改籍贯。于是,汪某来到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咨询。行政审批科民警在与金华方面沟通后,为汪某女儿出具了正确籍贯的证明。之后,汪某在金华将女儿的永康籍贯更改为安徽籍贯,顺利落户。

  警方提醒各位市民,在办理孩子的出生申报时,一定要仔细核对信息,比如姓名、出生地、籍贯、出生年月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新闻助读

  籍贯通常是指祖居(祖籍地)或原籍。按照公安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永康日报 警界新闻 10 X 2014-11-07 永康日报102014-11-0700003;永康日报102014-11-0700027;永康日报102014-11-0700028;永康日报102014-11-0700002 2 2014年11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