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
筹资标准升至800元
■记者 陈慧 通讯员 方钦
本报讯 6日,我市全民参保登记暨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美蓉参加。
今年是《永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施行的第一年,也是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第10年。记者了解到,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有了新变化,2015年的筹资标准从往年的每人600元升至每人800元,其中个人缴费为240元(在校学生为200元),比2014年提高了90元(在校学生为50元);财政补助为560元,提高了110元。享受待遇期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保人员可同时享受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待遇。此次筹资对象为未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我市户籍人员(在校生除外),筹资工作于本月展开。
陈美蓉强调,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和2015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确保这两项工作做实做到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国家社保政策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