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
方岩核心景区路段限行
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永政通告〔2014〕12号
为确保方岩核心景区交通安全顺畅,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方岩核心景区路段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交通管理实施路段
双舟线金江龙红绿灯路口至方岩过境公路井头接口。
二、限行交通管理实施措施
(一)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在限行交通管理实施路段通行。
(二)城乡公交巴士限行时段为8时至16时。
(三)游客车辆在景区停车场集中停放,换乘景区接送车辆。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邮政专用车。
(二)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经批准,持通行证的车辆。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