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多名农民受惠,基础保障实现动态增长
明年失地保障待遇提高一成多
■记者 陈慧 通讯员 陈冬媚 程秋心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农保处获悉,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意见》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意见》显示,随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逐年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势头。2015年,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至少提高11%。
明年至少多领456元
据了解,目前,我市约有4万多名被征地农民参保。其中,达到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5周岁)6000余名。他们可领取相应的被征地保障待遇,具体是这样计算的:
被征地农民月基本生活保障金=基础保障金+个人账户保障金
基础保障金=上一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该标准为最低工资的40%)×60%(从社会统筹账户中支出)
个人账户保障金=个人(集体)缴费金额÷139(从社会统筹账户中支出)
以参保一档的农民为例,今年领取的月保障待遇为:
1310(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40%×60%+4120÷139=344元
“随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上升,基础保障额度也在逐渐提高,被征地农民的保障待遇将实现动态增长。”市农保处相关人员解释,与今年相比,明年全年至少可以多领456元。
以出生于1960年1月的被征地农民王女士为例。按照2014年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缴纳标准,如果她在今年10月份参保选择一档,一次性缴纳4120元(一档的费用),从明年2月份开始,她每个月可以领取的保障金为:
1470(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40%×60%+4120÷139=382.4元
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38元。
缴费标准小幅上调
随着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调整,个人缴费额度也相应上调,被征地农民的保障待遇稳中有升(详见下表):
个人缴费标准(单位:元)
同样以王女士为例。如果她在2015年1月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按照2015年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缴纳标准,她需一次性缴纳4248元,从55周岁的次月开始,享受一档的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她每月可以领取383.6元的保障金。
同样,选择较高的档次参保,届时享受的待遇中个人账户保障金也相应提高。
缴费档次 2014年 2015年 每月保障待遇
一档 4120 4284 383.6
二档 6180 6372 398.6
三档 10360 10744 430.1
四档 14480 14992 460.7
五档 18600 19240 491.2
六档 37200 38480 6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