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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社会·新闻

交卫生费
合理合法
收缴还应讲情理

  ■柯高军 程轶华

  

  最近,本报民情专递接到一名外来务工人员电话反映:有一天下午,他下班回居住的村时,路上五六名护村队队员拦住他,要求他交每人20元的卫生费,大有不交就不让过路的架势。

  他说,不该用收“买路钱”的办法收卫生费。他问:村里向外来人口收卫生费合法吗?

  类似以上的反映,民情专递几乎每月都有几起。多数反映者认为不该向外来人口收卫生费,因为他们交了房租。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市物价局,又查阅了关于环保、固体污染物处理,以及《村委会自治法》等法规。根据物价局的说法和这些法规精神,外来人口所居住的村,可以向外来人口适当收取卫生费。

  按照法理,垃圾是谁产生谁出资处理。

  拿城里的居民来说,每户每年要交96元卫生费,用于地面环境保洁和垃圾清运。居委会向居民所收的卫生费仅占城区地面保洁费用的小头,绝大多数垃圾处理费用仍由市财政买单。

  拿农村一级卫生费的收支情况来说,也是收入少而支出多。如外来人口较多的古山镇青后叶村,本地人口500多,外来人口近2000。该村规定,每个外来人口每年应交卫生费40元,上半年收20元,下半年收20元。全村外来人口所交卫生费还不到8万元,而该村的地面清扫和把垃圾运到胡库转运点的费用,每年就达13万多元,还不包括由垃圾中转站运往垃圾填埋场由政府买单的大笔费用。

  现在,垃圾处理费用很高。我市每月运进垃圾焚烧电厂可燃垃圾约2万吨,每年支付焚烧费2000多万元,还不包括其他垃圾的填埋费用。加上市里每年拨付给市环卫处,用于城区地面保洁和垃圾清运的6000多万元,再加上全市700多个行政村、16个镇街区地面保洁和清运垃圾的费用,我市的垃圾处置费用,保守估计至少达1.2亿多元。

  据公安局提供的信息,目前我市有常住人口58万,外来人口54.7万。按此推算,农村处理垃圾的费用每人每年需要107元左右。这笔费用大多数由市财政及镇街区和村里买单。

  因此,向外来人口适当收取卫生费,符合法理,也符合情理。

  当然,各村在向外来人口收卫生费时,要讲究方法,不能像收“买路钱”似的拦路强行收取。而应该像青后叶村那样用公示的办法收取,让外来人口心知肚明。有房出租给外来人口的农户,出租时应写租赁协议,写明卫生费由谁负担。村里向外来人口收卫生费时,应出具盖有印章的票据,以避免重收或漏收而发生异议。

  总之,我市外来人口多,垃圾产量大,做好外来人口卫生费收缴工作,可以对农村环境卫生起到添砖加瓦作用,同时也能促进外来人口提高环境卫生意识。


永康日报 社会·新闻 06 交卫生费
合理合法
收缴还应讲情理
2014-10-13 永康日报062014-10-1300004 2 2014年10月1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