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14年3月1日起,明确废除企业年度检验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改为实施年度报告制度。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就开展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经工商部门核准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在册的内外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在存续期间均应依法进行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时间期限
2013年度年度报告的期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年度报告的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方式
企业的年度报告采取电子化在线网上报告方式,各类企业登录全省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gsxt.zjaic.gov.cn/)填报年度报告,填报提交成功后直接向社会公示,即完成年度报告程序。电子化申报身份认证采用数字证书与企业联络员备案手机验证码两种方式。
考虑到目前个体工商户在电子身份认证方面的客观条件不成熟,2013年度、2014年度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可采取纸质报告方式,由个体工商户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机关(下称登记机关)领取年度报告表,或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及登记机关门户网站下载年度报告表,填写并签字盖章后,直接提交或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登记机关(含属地市场监管所)。登记机关在公示平台中录入公示其是否已年度报告,不公示具体年报内容。
四、各辖区联系电话和地址如下:
永康市市场监管局:87139749,地址:市内龙川中路398号;
芝英市场监管分局:87441157,地址:芝英镇南市街12号;
古山市场监管分局:87511182,地址:古山镇四村华溪西路36号;
龙山市场监管分局:87477217,地址:龙山镇桥三村红梅路路口;
东城市场监管所:87211602,地址:市内五金北路16号;
江南市场监管所:87187617,地址:市内城南路329号;
西城市场监管所:87137145,地址:市内九铃东路3011号丽州商城8号楼4楼;
石柱市场监管所:87355029,地址:石柱镇下里溪村里溪街58号;
象珠市场监管所:87310025,地址:象珠镇清渭街村七星路19号;
方岩市场监管所: 89057535,地址:方岩镇橙麓村橙麓137号 。
本公告同时在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www.ykaic.gov.cn)上发布,请相互转告。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