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药店买奶粉
15家药店取得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资格
■记者 秦艳华 通讯员 方伟德
本报讯 2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全面启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经过层层审核,最终确定了15家试点药店。即日起,市民在试点药店便可买到放心婴幼儿配方乳粉。
市华丰医药大厦是我市较早的试点药店,从8月份起,该店陆续引进多种婴幼儿配方乳粉,并严格按照“药品销售”模式经营,贮存在阴凉库房,实行专柜销售、专人专管,并建立电子台账。
据悉,我市从6月起启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通过药店自愿申请,部门现场核查、资格初审、资格确认及组织社会公示的方式进行筛选。
根据规定,申请试点的药店要具备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规定的条件、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具备设置专区专柜销售的条件;需管理规范,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且能够严格执行,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行为被有关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经营规模较大,服务能力较强,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等条件。
“通过试点,探索建立健全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许可及其监管制度,切实保障婴幼儿奶粉的质量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试点药店一律要求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专柜销售,在显著位置设置销售专柜提示牌,设置符合储存条件的专门区域单独存放,并与库存的药品隔离,禁止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