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方岩拆迁安置区雪塘村双塘、水口坑E2地块经2010年第七批次建设用地已审批到位,因项目建设需要,将对E2地块土地进行清表平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各被征地村民小组和青苗、坟墓、鱼塘养殖等经济附着物产权人,于2014年9月28日前自行清理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坟墓、鱼塘养殖等经济附着物。逾期不清理或未清理完毕的,按无主物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物主自行负责。
二、若施工现场出现非法阻工和借机闹事现象,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人:667738
古山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