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置车辆处理公告
永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诚聘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文员2名,要求: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练运用电脑文档处理,责任心强,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会务人员1名,要求:女,2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形象端庄。
报名时请带一寸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已发表文字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9月12日止。
报名地址:银川西路6号开发区管委会208办公室
联系电话:87229032 658556
联系人:胡先生
永康物流中心停车场因工作要求需腾空停车场地,但因部分废置车辆长期停放近三年且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给工作造成阻碍,现须及时清理。废置车辆信息如下:
浙GN1070 小货车
皖J02871 蓝色货车
无牌蓝色江淮 11.5吨货车
豫NA95502 17.5米平板车
请上述车辆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内,主动到物流中心316办公室与车场部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进行处理。逾期未处理的,上述车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05899076 615005
特此公告。
永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永康鑫茂物流有限公司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