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没钱竟挑时尚女子抢夺
民警提醒:女子夜间外出,千万别边走路边玩手机
■记者 朱青恒
近日凌晨,受害人刘某报案称:她和袁某经过东城街道某酒店附近时,突然身后冲出两名男子。其中,一名男子一把抢走袁某手里的金色苹果5S手机,另一名男子抢走她拿在手上的一只蓝色手提包。包内有上千元现金、一只白色苹果4S手机,损失价值8300元。随后,那两名男子往不同方向逃跑。
东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案发现场,查看附近视频监控,锁定了嫌疑人王某(男,18岁,贵州人)。4天后,民警在西溪镇玉川村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
王某在审讯中交代,因为没钱花又不想去找工作,就伙同任某(男,16岁,海南人)、黄某(女,20岁,永康人)一起去抢夺。王某说,他和任某是在西溪初中上学时认识的,而黄某是任某的女朋友。
一次,三人在一起时,任某说没钱用了,想去抢东西换钱。王某说:“我也一起吧。”当天晚上7时许,任某等三人从古山乘车来到汽车东站。晚上11时许,他们专挑打扮时尚,手上拿包或者苹果手机的女子下手。
任某怕作案后,黄某逃脱不了,就和王某一起把她送到了东站旁边那条小溪的对岸。而任某和王某又回东站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半小时后,任某发现两个打扮时尚、手拿苹果手机的女子,行走在高镇夜市附近的小路上,任某就举起手中的矿泉水瓶,示意王某跟上那两名女子。
5分钟后,任某又示意王某抢左边那名女子,而他自己负责抢右边的那名女子。王某抢到包后,边跑边取出包里的钱和手机,然后把包扔到了路边。在东站红绿灯处,王某把抢到的2000元钱和手机交给了任某。随后,任某打电话让黄某叫了一辆出租车,三人会合后逃到了经济开发区附近。
后来,任某和黄某去义乌以3100元的价格把手机卖掉。接下来的几天,他们把抢来的现金和卖手机所得的钱在义乌挥霍一空。
民警通过线索在义乌市某旅馆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任某、黄某。在证据面前,他们承认了自己的抢夺事实。目前,他们已被刑拘。
民警提醒,女子夜间外出别忘了提高警惕,防范潜伏在身边的“黑影”,千万别边走路边玩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