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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版:警界·永康防控专刊

花400元买来电动车 原来是黑车

购买二手车须经过正规途径,切勿贪图便宜

  ■通讯员 孔珊珊

  近日,巡特警防控二中队队员连续查获几辆被盗电动车,经查,这些车辆均系车主从非正当渠道购买,无一例外是黑车。

  而不少买主贪图二手车便宜,不经考虑便出手购买,事后往往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甚至触犯法律。

  没有购车凭证,极有可能是赃车

  近日,市三中路卡点队员焦卫斌查获一辆被盗车。这辆车是车主自己推来岗亭,起初车主只是有些怀疑,没想到一查,真是被盗车辆。

  车主沈某前些日子在自家村口附近购买了一辆小飞哥牌电动车,当时图车子便宜,才400元,没多想就买了下来。

  事后,沈某越想越不对,担心买到赃车,于是骑到三中路岗亭,请求警方予以核查,结果该车果然属被盗车辆。

  如今,该车已返还原主。所幸的是沈某事后的“觉悟”,使其免于法律处罚,前期花的400元自然是打了水漂。

  有购车凭证,也可能是赃车

  近日,市西站卡点队员宋小良查获一辆被盗车。一开始车主徐某称有购车发票,但是在家里。小宋为了不麻烦徐某回家取凭证,就根据车辆的车架号,现场利用手机警务系统进行核查,结果显示,该车并非被盗车辆,可是后台系统上登记的车主和徐某并不是同一人。

  小宋当时多了个心眼,根据系统上登记的车主号码,给车主打了一个电话。车主称,该车系其一年前被盗,因工作忙没去报案。随后,徐某因涉嫌收购赃物,被移交派出所处理。

  在此,警方提醒市民,购买二手车必须通过正规途径,否则一旦被查获是被盗车辆,不仅购车款无法追回,而且极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处罚。


永康日报 警界·永康防控专刊 09 花400元买来电动车 原来是黑车 2014-09-02 永康日报092014-09-0200016;永康日报092014-09-0200025;永康日报092014-09-0200026;永康日报092014-09-0200027 2 2014年09月0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