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广告
![]() |
![]() |
一、出让地块情况:
注:单元面积见出让地块一层平面图,具体规划设计见地块建筑方案。
二、报名对象:凡愿意受让以上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
三、报名时间:2014年9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9月4日下午4时30分止。
四、报名地点:芝英国土所。
五、招标时间:2014年 9月5日上午9时。
六、招标地点:芝英派出所四楼会议室。
七、出让方式:分单元按现状公开招标出让,一单元起报,同号楼可以连单元。本次出让设有保留价,未达到保留价者不成交。
八、报名时需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现金10万元/单元,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人所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缴纳人,中标人在末次缴纳出让金时才能将所缴保证金转为出让金,但中标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加投标的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投标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每位报名者需缴资料服务费200元。
联系电话: 0579-87447938 89268285
联 系 人: 桑先生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8 月13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永土让告字(2014)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招标出让永康市芝英灵溪路两侧地块4号楼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地块名称
建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使用
年限
(年)
招标
起始价
(元/平方米)
单元数 土地用途
芝英
灵溪路
两侧地块
4号楼
1101.71 10 商住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4000
灵 溪 路
已出让
已出让
①95.47m2
②143.21m2
③95.47m2
④95.65m2
⑤143.95m2
⑥144.70m2
⑦95.21m2
⑧95.96m2
⑨95.94m2
⑩96.15m2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⑩
永康市芝英灵溪路两侧地块
4号楼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
已出让地块
出让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