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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社会·世相

开车打电话被罚,这次是真的

市交警大队开展专项整治,近20天就有200多人被罚
开车时发短信、刷微信也要扣2分,罚款50元

  ■见习记者 颜元滔 

  8月27日,在东永二线派溪吕路口,一辆白色荣威轿车被交警大队清溪中队的执勤交警胡旭昀拦下。

  “知道为什么让你停下来吗?”交警问。司机吕先生一脸茫然。

  胡旭昀说,吕先生在行驶过程中用手持方式打电话,属违法行为,根据交规必须接受扣2分,罚50元的处罚。

  “现在怎么打电话都要罚款了?”吕先生说自己开了10年车,从没违过章,想不到第一次受处罚是因为接了一个10多秒的电话。

  随后, 又有多人因开车打电话被拦下,其中不少是货车司机。一位义乌的俞先生说,他一大早到前仓给客户送货,在过红绿灯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下意识就接了,没想到被交警抓了个现行。

  市交警大队开展“十大交通陋习”整治,目前已进入第五阶段。“开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机”是整治的重点内容之一。据交警部门统计,专项整治8月11日开始以来,我市共有209位司机因为开车打手机被处罚,这项整治将行动一直持续到9月10日。

  交警提醒,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62条第3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罚款50元、扣2分,如果引起交通事故,要罚款200元、扣2分。“现在很多人习惯开车时发短信、刷微信,这样的行为也要扣2分,罚款50元。” 胡旭昀说。

  

  

  

  十大交通陋习

  1、违法变道、穿插排队车辆,违法使用公交专用道。

  2、滥用远光灯,乱鸣喇叭。

  3、违法停车。

  4、酒后驾驶。

  5、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

  6、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7、非机动车闯红灯,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法载人等。

  8、出租车随意掉头,随意停车上下客。

  9、开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机。

  10、向车窗外抛物。

  不妨看看打架消费清单

  ■柯高军 程轶华

  

  

  近日,本报社会世相版刊出了《两名卖早餐摊贩为争摊位互殴,一人左眼失明,一人掌骨骨折》的报道。据民警介绍,一只眼睛被打盲已构成重伤,打者的刑期是3至7年;掌骨骨折属轻伤,已构成刑事犯罪。此外,打人者还要支付受害者的医药费和人身伤害赔偿。为了区区几平方米的摊位竟要支付这样昂贵的打架成本,实在可叹可悲!

  据相关民警介绍,打架的成本小则数百数千元,多则几万几十万元,有的甚至是付出生命的代价。可是,打架案件却天天发生。据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透露,今年1至7月份,110接到打架举报3921起,平均每天近19起,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对于打架,民间早已流传着许多箴言,如:“耐得一时之气,免得万世之忧”“一失足成千古恨”“冤家宜解不宜结”“吃亏是福”等。这是老百姓为营造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而口口相传的优良传统文化之一。这些箴言在向人们灌输着宽宏大量和仁义为先的警世思想。

  为了将这些优良的传统文化美德诠释成通俗易懂的劝阻打架的宣传资料,最近,山西省长治市一家派出所打印出了《打架消费清单》,分发给辖区群众。清单内容是:打架直接成本=5至10天拘留+500至1000元罚款+至少1000元医药费;打架附加成本=心情沮丧、情绪低落+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心+工作学习和生活蒙受损失;打架风险成本=3至15年徒刑、有命案者可达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这是公安部门利用长期积累的案例,总结出来的打架成本清单,各地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看看这份《打架消费清单》,以促使自己对打架的成本有清醒的认识,以免让“输钱不输气”、“打赢出钱赔偿也是体面的”错误观点害人害己。


永康日报 社会·世相 03 开车打电话被罚,这次是真的 2014-09-01 永康日报032014-09-0100004;永康日报032014-09-0100005;永康日报032014-09-0100007 2 2014年09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