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游泳损失近两万
警方提醒,去水库游泳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记者 孔香翠 通讯员 李洁
25日,江南派出所接到陈女士报警称,她的车停在白云水库附近,车内物品被盗,损失近两万元。
当晚7时30分左右,陈女士和老公开车去白云水库游泳,把车停在白云东路路口。他们把衣服裤子脱在水库边,大约过了1小时,两人回到岸上准备回家,却发现一条裤子不见了。那条裤子里放着他们的车钥匙。两人赶紧来到停车的地方,发现车门开着,车钥匙被扔在座位上。他们打开了后备箱,发现里面的一个包不见了,包里有手机、手表、现金等物,损失近两万元。
负责办理此案的曹警官说,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去水库游泳的人越来越多,该所已加强了白云水库附近的巡逻力度,但是近一个月来依然接到了多起发生在水库边的盗窃案件。
“外出游泳时应避免携带贵重物品,同时不要把衣物随手放在岸边,防范胜于打击,游泳时轻松上阵,让小偷无机可乘。” 曹警官提醒,小偷的作案成本很低,在岸边假装游泳的人,一人放哨一人实施盗窃,很容易就能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