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2014年考绩任用市管领导干部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看平时、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永康市考绩任用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市委决定,继续开展市管领导干部考绩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2014年年终综合实绩考核后,从考核优秀单位的优秀个人中定向选拔市管领导干部12名(其中:正科级或转任重要岗位领导干部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
二、提名范围
1、正科级或转任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提名范围:每个考核优秀的镇(街道、区)从本单位考绩优秀的副科级班子成员中推荐2名;每个考核优秀的市机关部门(不含人事关系不在永康的单位)从本单位考绩优秀的副科级班子成员中推荐1名。以上人选要求任副科级实职满2年,时间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2、副科级领导干部提名范围:每个考核优秀的镇(街道、区)从本单位考绩优秀的中层正职中择优推荐2名;每个考核优秀的市机关部门(不含人事关系不在永康的单位)从本单位考绩优秀的中层正职中择优推荐1名。以上人选要求任中层正职满3年,时间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
三、实施步骤
1、考绩提名。2015年3月,根据2014年度综合实绩考绩结果,按照考绩提名范围的要求,各相关单位提出初步人选,报市委组织部汇总。初步人选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
2、实绩公示。由每位初步人选总结2014年主要工作和成效,以及本人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有夸大实绩、冒认业绩、编造成绩的,取消其初步人选资格。
3、综合遴选。经实绩公示合格后,组织综合遴选,按选拔数量以1:2的比例,遴选出考察对象预备人选。
4、组织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到考察对象预备人选所在单位组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结果符合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5、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和能岗相适度,提出拟任人选并明确任职岗位,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6、公布结果。通过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四、组织领导
市委成立市管领导干部考绩任用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本次干部考绩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管领导干部考绩任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101451。
中共永康市委组织部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