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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民情

超市促销未说“限购” 有多少商品应卖多少

市消协提醒:在搞促销活动时,宣传促销内容应真实、合法,以避免纠纷

  ■记者 秦艳华 通讯员 张能

  

  超市促销,原是为了向消费者让利,以吸引更多消费者到店消费。然而,我市古山镇一家超市的促销活动却接连被顾客投诉。这一切,都缘于超市印刷传单时未写上“限购”二字。

  促销广告未标明“限购”引纠纷

  前几日,古山世雅上村村民小徐,在古山接到一张宣传单,单子是某超市的促销广告,标着加多宝63元/箱,伊利优酸乳29元/箱,旺旺碎冰冰0.5元/支,均比批发价便宜。

  “价值挺实惠的。”小徐回家后把好消息告诉给亲朋好友,并相约前往促销超市大采购。

  然而,到了超市大家傻眼了,商家海报上却标明限购数量:加多宝、伊利每人仅限购一箱,第二箱则分别需按原价80元/箱和38元/箱购买;旺旺碎冰冰则是每人限购十支,超过十支后按原价0.9元/支购买。

  “宣传单上没写着‘限购’,超市里却实行限购,这种做法欺骗了消费者。”一怒之下,小徐拨打12315投诉。

  接到投诉后,市消协工作人员来到该超市。经了解得知,超市一个月后将进行装修,为清空库存便组织这场促销活动,且所有活动商品进货来源正规。

  “设置限购商品,是为让更多顾客享受到实惠。”对于小徐的投诉,超市负责人解释说,在印制传单时不够仔细,才导致出现类似差错,并非有意欺骗消费者。而且顾客也可以多次排队购买,但前提必须是购买商品的数量未超限购数量。

  超市改正,销售不再限购

  “超市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消协工作人员说,根据规定,零售商做促销活动广告和其他宣传时,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且经营商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了解到自身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后,该超市在本次促销活动期间,一律按宣传单价格卖给消费者,不再实行限购。

  在此,市消协提醒广大经营者,在宣传促销活动时,应以显著方式明示宣传促销内容,且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以避免与消费者产生纠纷。


永康日报 民情 03 超市促销未说“限购” 有多少商品应卖多少 2014-07-28 永康日报032014-07-2800005 2 2014年07月2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