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市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约1.6万元
财经数字半年报⑥
■通讯员 胡肖英 记者 程轶华
据市城乡居民一体化住户抽样调查汇总,并经国家调查总队金华市调查队核实,我市上半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985元,同比增长10.4%。其中,上半年新口径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715元,同比增长9.5%;新口径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016元,同比增长12.11%。
之前,基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统计模式,居民收入统计一直是分城市和农村单独进行,对城镇居民按可支配收入统计,对农村居民年度按纯收入统计(季度用现金收入),两者不仅名称不同,指标口径也不尽相同,两个数据不完全可比,不利于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善民生提供科学依据。自2012年四季度起,根据国家统计局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要求,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指标名称、指标口径和统计标准;在全市抽选300户城乡居民家庭开展一体化住户调查,汇总计算新口径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
分城乡居民看,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715元,比金华市平均水平的21086元高629元,同比增长9.5 %,与金华市和全省平均增幅持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016元,比金华市平均水平的10672元高344元,高于金华市平均增幅0.41个百分点, 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2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