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问:我想问一下,我们村已经向农办申请了美丽乡村的项目,我了解到民政局有一个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补助政策,我们村如果要申请这个项目的话,需要什么条件,补助资金有多少?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应巧云: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于2006年开始,在经济开发区的郑村和芝英镇的儒家村开展了试点工作。截至去年底,我市已经建成了350多家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既是农村各类居民参与自治活动的场所,又是村民开展各种公共服务的场所。建设内容是以现有的村办公场所为依托,开展“12345工程”建设。“1”即一个中心,要求挂上××社区服务中心的牌子,开设社区服务窗口,服务制度、内容、指南上墙。“2”即要设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和村民学校,为合理利用资源,可以与会议室相整合。“3”即要设卫生服务站、救助帮扶站和农业服务站。“4”是“四个室”,即社会工作室、计生服务室、老年活动室、读书阅览室,有条件的村还可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5”即要建立文体活动队、志愿服务队、平安服务队、义务消防队和环境保洁队,要求专人进行管理,按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在资金补助方面,永康市委(201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有明确的规定,经过考核验收之后,市财政给予每个村3万元的奖励,另外,好中选优,被评为省、金华市级示范社区服务中心的还可以得到5万元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