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灵芝 以前,当退休多年的父母去银行办理储存业务时,市民陈女士总担心“存单变保单”的情况会发生在父母身上,每次父母去银行她总是忍不住提醒一番。不过从4月1日开始,她不用再担心了。原因是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银保新规)从本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进行规范。 新规规定:原则上不得向60岁以上老人销售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等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投保以后犹豫期从10天延长到15天,扣款会有短信提示等。业内人士表示,银保新规的实施将有力规范和约束银行网点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对于金融消费者权益起到有效保护作用。 对特定人群设保护 银保新规规定,对于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以及城乡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填写的年收入低于当地省级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销售人员向其销售的保险产品原则上应为保单利益确定的保险产品,且保险合同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将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经核保人员核保后由保险公司出单。 其实在银行买保险,对许多市民来说并不陌生,也的确带来很多便捷之处。对于熟悉金融知识的市民来说,保险不仅是种“保障”,同时兼有投资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也是一种投资理财的好方法。但对于缺乏相关金融知识的市民来说,就容易遭遇误导,特别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 业内人士表示,在银保产品销售过程中,对收益有着更高期望又缺乏相关金融知识的老年人往往容易成为被误导的主要对象。银保新规一方面避免了一刀切地禁止银行销售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另一方面又有效保护了风险承担能力较弱的老年人和低收入人群。 “后悔期”延长至15天 银保新规首次要求保险公司在划扣首期保费24小时内,或未划扣首期保费的在承保24小时内,向投保人的手机发送提示短信。提示短信应当至少包括: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保险期间、犹豫期起止时间(非现场出单除外)、期交保费及频次、公司统一客服电话,并请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以前保险产品执行的犹豫期一般为10天。新规规定,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并在合同中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犹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计算。期间购买人可申请全额退保。 业内人士表示,“后悔期”从10天延长至15天,可以给消费者更多的考虑时间,避免因一时冲动或盲目购买的情况发生,同时能减少客户和保险公司、银行之间发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