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娉婷 本报讯 15日,记者从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暨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定于今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开展。副市长胡增强在我市分会场与会。 据悉,此次地名普查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今年12月31日。第一阶段为今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第二阶段为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第三阶段为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本次普查内容包括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会议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普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