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洁航 应雯颖 通讯员 应雅璐 前段时间,经济开发区一家手机店被盗,店内93部手机和1000多元现金被洗劫一空,损失财物价值十万多元。日前,警方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窃贼是三个外地人,来自贵州的小马、小四和小郝。他们来永康不久,想搞几个钱花。他们看中了经济开发区的一家手机店。 2月2日下午,3人来到手机店旁边逛了一圈,摸清了店内外的情况。 2月3日凌晨,他们就行动了。一人在店门口望风,两人用棍子在卷帘门上捅了个洞爬了进去。店内的抽屉和手机柜都没有上锁,他们迅速拿走抽屉里的钱,又找了两个纸箱子,把柜台里所有手机拿出来放进纸箱。 他们迅速逃离现场。身上带着这么多手机,肯定要引起别人的怀疑。经过一块坟地时,小四脱下外套,把所有手机都倒进去,藏在坟地旁边。接着,他们就回网吧过夜了。 第二天,3人用偷来的钱租了一间房,又买了一只手提包。小马和小郝回到坟地,把所有手机都倒进包里,衣服也不要,就往出租屋走去。 回到出租屋,小马立刻给自己挑了3部手机,小郝拿了2部,小四拿了1部。之后几天,小马和小四继续去网吧上网,小郝到附近一家塑胶厂工作。 2月13日中午,小郝看到同事小张用手机在听歌,就问他手机多少钱。小郝还神神秘秘地说:“你早一点说要买手机,我就卖你一个了,肯定比你现在这个好。” 当天晚上,小张就来小郝宿舍买手机了。小郝拿出一只白色直板手机,对小张说:“这个买来的时候要3000多元,现在就卖给你1000多元,很划算的。” 两人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800元的价格成交。小张当场给了小郝200元,并承诺剩下的钱发了工资再给。 2月14日,民警兵分几路,将3人一举抓获,并在出租屋内搜出87部手机。 经调查,3人中年纪最小的小马还不满18周岁,却有犯罪前科,曾5次因为盗窃案被治安处罚,2013年8月21日因盗窃案被判刑6个月。 目前,3人已被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