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问:我外公外婆家有一片山,但现在已找不到那片山的山林权证,他们又已双双过世,是否可以补办那片山的林权证? 市林业局局长应加兴:1982年,我市进行了第一次林权改革,分山到户。如果当时确实分到过,即使现在没有相关证件,也有相关政策和手续可以查询,如果有村里的相关证明或者周边村民的山林权证也能找到相关依据,可以到市林业局办理相关手续。由于证件遗失,在办理的过程中稍微麻烦一点,因为市林业局还要进行取证。如果村里可以提供原有的分山清册,办理就很方便。请你先去村里查一下老底子,有无相关的证明或档案。具体可以到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87140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