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柯高军 南苑社区居民施先生致电民情专递反映:他在3月19日的《永康日报》民情版上看到《“杀白”家禽检验合格方可销售》的报道,其中有家禽调入要报验、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合格方可上市销售,以及保鲜环节的监管等内容。 近日,他看到永富南路一家商店在出售白条鸡,问这家商店出售的白条鸡是经过以上程序检验的吗? 市畜牧局回复:接到市民反映,我局执法人员马上到该店检查,发现该店所销售的白条鸡是从浙江华统肉食品有限公司进货的,并持有《检疫合格证》,可以上市销售。华统公司是省内肉食品企业,销售该公司产品不用到我局登记,如销售外省企业的肉食品,必须先到我局登记后方可销售。今后,凡销售杀白条家禽都必须持有《检疫合格证》,否则将予以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