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灵芝 上月31日,本报刊出《车厢当仓库,方便自己挡了别人》的照片后,许多读者来电反映,这种四轮仓库现象还有很多,影响了大家的出入及生活环境,周边住户叫苦不迭。 家住丽州商城一位姓徐的读者带记者来到一辆白色的货车前说,该车停在公共停车位上已有半年多,去年11月份,这辆货车就停在这里了,这期间动过两次。今年春节之后,这辆车就再也没有挪动过。刚开始大家还以为是车子有什么问题,但后来发现是一家开店的商家特意停放在此当仓库用。 “如果是临时停放我们还可以理解,但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一名姓陈的住户说,丽州商城附近绝大多数住户都没有车库,公共停车位挺紧张,有人长期占为己有肯定不合适。 时代广场与南龙广场也有住户反映,有小摊贩将厢式车停放在公共停车位上长年不挪动,目的就是将货物及摆摊用的桌椅等放在车厢内,夜晚就将货物拿出来在广场或人行道上设摊。有经营小摊贩向记者算了笔账,“现在一辆旧二手厢式车售价才1万元左右,到外面租间房子当仓库价格也不便宜。租房子当仓库每天货物还要拉进拉出,把厢式车停在公共停车位上当仓库使用,既能省下房租,又可免去货物拉进拉出的麻烦。” 对于这种情况,记者联系了市城管执法局直属执法大队大队长朱胜利。据他介绍,公共停车位是公共资源,必须进行有效流转,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改变了原有的使用意图,肯定不行。市民如发现这种情况,可拨打110举报。目前,该大队已经处理了6起类似案件,接到这种举报,执法人员一般会通知车主及时挪移,不听劝阻的进行拖车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