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精神康复呢
精神康复 是运用各种可采取的手段,如医学的、教育的、职业的、社会的和其他一切可能的措施,纠正病人的精神残疾,使精神障碍病人最大限度的恢复适应社会生活的功能。
精神康复四目的
一、预防精神残疾的发生:早期发现病人,给予及时充分治疗,结合全面康复措施,以达到最好的治疗效果,并且多数病人能达到治愈和缓解。
二、尽可能减轻精神残疾的程度:对难以治愈的病人,要尽可能防止精神衰退,对已出现精神残疾者,也应设法逐步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以减轻精神残疾程度。
三、提高精神残疾者的社会适应能力:康复的过程就是使病人适应社会生活能力,以减轻精神残疾程度。
四、恢复劳动能力:通过各种康复训练,使病人具有代偿性生活和工作技能,使其尚存的能力得以充分的发挥。
影响精神疾病康复五因素
一、维持用药情况;药物治疗是治疗精神疾病的主要途径,相当一部分精神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以利于康复,且不易波动和复发。药物治疗结合康复治疗能够把精神疾病的复发率降低到最低的水平。但是患者长期服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病人本人和家庭,病人对疾病的认识缺乏,药物不良反应对工作、恋爱等影响;病人及家属往往不重视维持用药,所以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加强对抗精神病药物治疗重要性的宣传教育。
二、早期发现和及时治疗;有些精神病患者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以及家属对精神病知识的缺乏和偏见,没有为患者进行医治,导致患者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不仅影响患者的康复,往往还会造成病情的加重,甚至残疾。
三、环境支持系统;家庭关系紧张、社会歧视、冷淡、指责是病人病情反复的重要原因,患者家属关爱、支持和社会对精神病患者的接纳是帮助病人康复的重要因素。
四、专业化服务的充分程度;病人在住院期间获得的治疗、护理、康复越好,出院后的康复也越好。
五、个体的生理心理状态;个体不良的生理心理状态,既是个体发病的原因和诱因,又可影响病后的康复,成为疾病复发的持续因素。加强康复期病人的心理治疗和护理,加强体育锻炼,是提高病人生理、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
(市三院 曹海鹰)
市科协主办
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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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2014年 第 期
永康日报招聘
照排设计人员:1名
要求:
1、热爱新闻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2、能熟练使用Photoshop、方正飞腾等相关平面设计软件及排版软件;
3、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适应夜班工作。报名时请带上身份证和个人简历。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31日
联系电话:87138015
地点:望春东路88号永康日报5楼总经办
校对:1名
要求:
大专以上文化,女性,35岁以下。
联系电话:87138757
13566753800
地点:望春东路88号
永康日报社402办公室
围墙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我镇在四路中村围墙建设工程现对外招标,望建筑工程三级资质以上企业前来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3月31日至4月2日
报名地点:龙山镇政府二楼基管办
联系人:施关良
电话:89285275
永康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7日
永康市武义江南溪江南街道段治理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江南街道段:综合治理河长4.2KM,新建堤防3.88KM,加固堤防0.34KM,改造堰坝1座及修建跨渠桥1座、排水涵管21处。
二、工程地点:江南街道
三、工程造价:约2846万元。
四、资质要求:企业具备水利水电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允许组成联合体,水利企业为牵头人。
非联合体时,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
联合体时,水利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
五、报名时间:2014年4月1 日至2日16: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8楼>)
七、联系电话: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9295182
招标单位: 15068099177
八、施工企业报名资料详见http://www.ykztb.com
永康市南溪流域管理所
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3月28日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前仓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招聘监察中队队员12名。
一、条件:政治素质高,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在3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优先。
二、工资待遇:年薪3.5万元(不包含五险一金)。
三、有意者请带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4月2日前到前仓镇人民政府综治办公室报名。
联系电话:13566915976
前仓镇人民政府
招聘监察中队队员公告
永康市古山镇环镇路道路工程施工,按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古山镇,南起现状公路,北至金鼎路金鼎花园小区,本次计算里程为K0+009~+930.515段。路面结构为30CM5%水泥稳定碎石统料+0.8cm ES-3稀浆封层+8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4cmAC-13C SBS改性沥青混凝土,侧石采用37*15cmC30混凝土侧石;排水工程雨水管采用D300-D800钢筋混凝土管道、135°混凝土基础,污水管采用D300-D400 UPVC加筋管,检查井采用砖砌矩形检查井,桥涵一座,跨径4m。
二、工程造价:约900万元
三、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项目经理需由取得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四、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4月3 日17时止。
五、报名地点:永康市金塔路77幢1号201室;联系电话:0579—87131823
六、报名需携带下列材料:
1、 企业介绍信和被介绍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三类人员”B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1、报名单位在报名前需提供永康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2、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永康市古山镇一、二、三村经济合作社
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9 日
招 标 公 告
香格里拉小区2栋臻藏别墅优惠出售
别墅出售
电话:13705899898
建设工程业务
洽谈公告
现有一建设工程项目,地点在永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拟洽谈:条件要求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凡有意者,请即日起至2014年4月10日,带相关资料前来联系洽谈。
电话:金先生15397571122
招标公告
花街镇阔塘后村综合大礼堂重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房屋资质三级以上,有意者前来报名。
报名时间:3月29日-31日
报名地点:阔塘后村
报名电话:13758972759,652759陈
659099
永康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4年3月29日(第498期)
《永康日报》
(2014)金永象商初字第33号
施扬志(住永康市唐先镇上仁村祠堂后49号。身份号码:330722198512187913。):本院受理原告王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开庭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上午9时00分,开庭地点为永康市人民法院象珠人民法庭二楼二号审判庭。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3)金永芝商初字第989号
吕景红(住址为:浙江省永康市龙山镇吕南宅四村前进南路353号,公民身份号码为:330722196002285717)本院受理原告王升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要求判令:由你归还借款16万元及利息(其中10万元从2008年4月11日按月息1分5计至实际履行日止,6万元从2009年1月1日按月息1分5计至实际履行日止,暂计至2013年10月15日为151650元)并由你承担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开庭审理日期为2014年4月22日上午8时30分,地点为本院芝英人民法庭3号审判庭。合议庭组成人员为金文华、卢志峰、黄老青。逾期将依法裁判。
(2014)金永芝商初字第189号
叶结忠(住浙江省永康市方岩镇上里叶村峡川116弄15号,身份证号码:330722197312163613),程晓玲(住浙江省永康市方岩镇上里叶村峡川116弄15号,身份证号码:330722197411163627):本院受理原告王植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和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讼请求:一、要求你们归还原告王植三借款20万元及利息 (利息从2013年7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判决还款之日止,算至2014年2月23日止的利息约为28000元);二、由你们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开庭审理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本院芝英人民法庭3号审判庭,合议庭组成人员为卢志峰、林享享、黄老青。逾期将依法裁判。
(2014)金永芝商初字第182号
朱安仁(住浙江省永康市古山镇宁塘村金宁路86弄2号,身份证号码:330722197403264073):本院受理原告高昂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原告诉讼请求:一、要求你归还原告高昂借款5万元并支付利息 (利息从2013年4月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判决还款之日止);二、由你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并偿还利息人民币1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开庭审理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本院芝英人民法庭3号审判庭,合议庭组成人员为卢志峰、林享享、黄老青。逾期将依法裁判。
(2014)金永芝商初字第135号
胡小阳(住永康市古山镇古山二村华溪东路8弄18号,公民身份号码:330722197106194056):本院受理原告俞新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要求判令:由你立即偿还人民币20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12年2月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归还之日止),并由你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开庭审理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本院芝英人民法庭3号审判庭。合议庭组成人员为卢志峰、胡琦明、黄老青。逾期将依法裁判。
(2013)金永商初字第3077号
周肖珂:本院对原告乔滔与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金永商初字第30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