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洁航 应雯颖 通讯员 刘婷婷 近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犯罪嫌疑人冒充官员亲戚“走关系”,并借机诈骗210万元的案件。 曲某,今年53岁,四川资阳人。拥有大学学历的他常年在各地经商、跑项目,本该衣食无忧,可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诈骗的犯罪道路。事件的起因还得从2012年说起。 2012年5月,我市市民胡某的丈夫因为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为了免去丈夫的“牢狱之灾”,她一心想找门路捞人。经在北京工作的朋友楼某介绍,被害人胡某找到犯罪嫌疑人曲某帮忙。 以生意人身份出现的曲某很快得到了胡某的信任。第一次见面,信以为真的胡某就给了曲某一份10万元的“见面礼”。 之后,为进一步消除被害人的戒心,曲某向胡某谎称,自己是公安部某高官的表弟,现在对方已经着手处理这个案件,让胡某等人放心。同时,曲某还伪造了一个案例,说是山西一个老板涉嫌诈骗,其家属通过关系找到他。他就托公安部里的朋友“老五”“办事”,最后这个老板被取保候审了。 这个所谓的案件虽然是伪造的,但是其中的“老五”确有其人。他就是犯罪嫌疑人曲某的朋友吕某。据曲某交代,他并不清楚吕某的真实来历,只是听说吕某在公安部工作。 后来的几次见面,曲某都谎称事情已经处在妥善办理中,胡某的丈夫很快就会被释放出来,不过,需要更多的“经费”支持。于是,胡某又一次被曲某骗去钱款180万元。 直到后来,胡某发现丈夫并没有被释放出来,才知道自己被骗了。这时她已经被骗走了总计210万元。于是,她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公安机关对此展开侦查,并于2013年4月在重庆市一酒店内将曲某抓获。 市法院认为,被告人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市法院判处曲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本案代理陪审员徐飞燕说,犯罪分子正是利用家属对涉案人员的关心以及法律知识的匮乏,成功骗取钱财。提醒广大市民,如遇到法律问题,要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