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警惕的几种对象: (1)以养殖、造林、产权式商铺等名义,收取保证金、商品押金; (2)以返租、“代管”、“代养”等方式销售商品,收取定金或贷款; (3)以专卖、代理、加盟联锁、流动促销等方式,收取专卖费、代理费和加盟费; (4)以预售、合作经营、投资入股等为名承诺回报,收取定金、股金; (5)以受理网络投资业务为名,收取交易手续费、基础定金、保证金; (6)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 (7)利用互联网组织,介绍或参与非法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 (8)大肆宣传所谓“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 处非办举报电话:87102891 经侦大队举报电话:87102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