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10版:社会
3  4  
房源信息
睁眼说瞎话的诈骗团伙栽了
你禁你的
我钓我的
现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百元大钞在手,小偷还想抵赖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有案底的外来工还款有压力
停车场劫持独行开车女子
现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4-03-27

  ■记者 王洁航  应雯颖 通讯员 刘婷婷

  

  去年年末,俞小姐经历的惊魂一幕让她至今还有些后怕。晚上独自到停车场取车的她居然被一男子捆绑在车内,被抢了钱物。近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抢劫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张某1988年出生于安徽省金寨县。据了解,张某有犯罪前科,他因犯抢劫罪于2009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11年出狱后,张某来到永康,在唐先镇一家工厂里做抛光工作,月收入六七千元。2013年7月份,张某按揭买了一辆车,每月需要还贷近4000元,加上他每个月的个人消费支出也不在少数,导致他在还款上多次出现问题。他先后几次向朋友借钱还贷,即使这样,还是补不了资金上的缺口。

  去年12月9日晚上6时左右,张某准备了刀、绳子、鸭舌帽等工具,驾车来到西城街道附近的停车场,等候合适的目标,准备抢劫。

  22时左右,刚刚结束朋友聚会的俞小姐,孤身一人回到她停放在该停车场的红色别克轿车内,准备驾车回家。张某随即携带准备好的工具,拉开车门,强行将俞小姐拉到后排座位,并用胶带、绳子等捆住她的手脚。

  张某开着俞小姐的车在城区转悠,打算将她带到偏僻的地方,逼迫她说出银行卡密码。车子经过城北西路和三马路口红绿灯处时,惊恐万分的俞小姐本能地挤开车门。

  俞小姐事后说:“真害怕,我想他可能会把我带到哪里卖掉或怎么样,感觉很害怕。然后我就开车门,身体朝下跳下去,他本来想抓住我的脚,没抓到。”

  当时的惊险场景,正好被现场的监控记录了下来。监控显示,张某驾驶的汽车前面,还有一辆车在等红灯。当后座的俞小姐手挣脱之后,她把车门拉开自己滚下去了。张某见周围还有其他等红绿灯的车辆,一时心虚,就把车子往右拐了,而俞小姐站起身的第一件事就是拦车求救。

  经过对监控画面反复多次比对和被害人的描述,警方终于在10日锁定了被告人张某,并在张某的出租房内将其抓获归案。

  市人民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夜间尽量避免一个人外出,泊车时切忌停在光线较为昏暗、偏僻的地段,上车后应及时将车门上锁。

3上一篇  下一篇4  
分享到: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永康日报 社会 10 现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4-3-2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