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秦艳华 通讯员 徐跃钦 前不久,市渔政管理站在各地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配合下,分别对江南街道、龙山镇、石柱镇等9家渔具店铺开展突击检查,并依法收缴电瓶升压器、地笼网计80余件。 据悉,多年来,市渔政部门在广泛宣传渔业法规的同时,连续不断地开展打击电、毒、炸鱼和地笼网捕鱼活动的专项治理,但非法捕鱼行为屡禁不止,且有蔓延之势,群众意见很大。 此次,市渔政站采取联合多部门开展突击检查行动,有力打击了销售违禁渔具的非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确保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增殖。 “电瓶和地笼网捕鱼具有极大的掠夺性和灭绝性,对渔业资源的破坏很大。”市渔政管理站工作人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电脉冲、地笼网(地虾笼)、帆张网、多层囊网拖网等禁用的渔具,若市民发现可拨打87261723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