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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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版: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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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信息
枯死松树不能擅自处理
前郎村多年
噪声污染被消除
越野车田头“站岗”
影响春耕生产
关于取缔芝英马路市场的通告
收录指纹的身份证
可到派出所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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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关于取缔芝英马路市场的通告
2014-03-21

  各经营户:

  为加快推进芝英“历史名镇”建设,根据镇域市场建设情况,决定取缔马路市场。决定如下:

  一、根据划行规市原则,各经营户请自觉配合迁入芝英三村菜场、四村小商品百货市场及六村农贸市场。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南市街、培英路、后城大街、环镇西路、姜田路、灵溪路延伸路段等镇域主干道设置临时摊点从事占道经营活动。拒不服从的,将按照《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依法处罚。

  希各知照

  芝英镇人民政府

  永康市城管执法局芝英方岩执法大队

  永康市公安局芝英派出所

  永康市工商局芝英分局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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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日报 民情 14 关于取缔芝英马路市场的通告 2014-3-2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