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秦艳华 17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在15日举行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咨询活动中,来自市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等20多家单位服务点现场共受理申(投)诉224宗,提供咨询254宗,提供现场检测服务22宗,发放宣传材料近6万份。 活动当天是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日,和老版《消法》相比,新《消法》更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其中网上购物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玩“价格戏法”将退一赔三、商品出质量问题七日内退货、耐用品出瑕疵由经营者举证、经营场所安保不当应担责、缺陷商品召回附加民事赔偿、经营者不得制定格式条款、网络购物合法权益受保护等条款成为了消费者的维权利器。 副市长黄瑞燕参加现场活动。工商服务点共受理了30多起消费投诉。移动、粮食、消防、烟草等部门的20多个服务点同样挤满了咨询的消费者。当天,市消保委还在石柱、古山、龙山、象珠、芝英等5个分会场同时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据悉,去年,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共接待咨询2015宗,举报320宗,申(投)诉845宗;处置110联动转办39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7万余元。在去年的消费投诉案例中,日用百货、手机消费居榜首,汽车消费、减肥美容、预付卡消费、服装干洗等较为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