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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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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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实行明码标价
路面修补
车辆慢行
持医保卡
医院不能结算
情况存在
大桥水库附近路边堆铝灰污染水源
外来人口申领
《浙江省居住证》需要哪些条件
持此证者可享受哪些待遇
电杆“骨折”
供电及时“出诊”
经“诊断”是通信电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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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持医保卡
医院不能结算
情况存在
相关人员
可拨打87213389
87311212咨询
2014-03-08

  ■记者 陈爱姝

  

  昨日,家住金胜社区的陈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明明为老爸交了农村医疗保险费,可这几天带老爸到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咳嗽,结果医保卡不能用,为什么?

  记者问及他在医院刷卡后电脑有哪些提示时,陈先生说,电脑提示“人员处于封锁期”,这让他大为不解,也让社区医生无法即时为患者办理报销手续。据悉,已不止一人反映遇到类似情况了。为此记者特地向市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人反映情况。

  市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人回复:因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保采用统一系统平台。参保人的数据信息标准提高,身份证号码未登记或登记错误均会导致医保卡封锁,不能正常使用。身份证或姓名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不一致的,医保卡也会封锁。未上户口的参保人员无法享受门诊报销,若有住院,即需自费出院后凭发票、出院小结、总清单和村(居)证明,到镇街区行政服务中心合作医疗窗口办理报销。其他不能持卡结报的可能还有以下情况:若提示“人员信息不存在”,可能是2014年未参保,原有的医保卡就不能使用。 

  如果是持有特殊病种证的病人,由于特殊病种门诊一次购药量最多不超过15天,须在上次用药结束后,方能再次购药,如提前购买也不能正常结算。因此,新系统启用后,在医院不能持医保卡结算的情况还有很多,相关人员可带医保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合作医疗分中心(建设路71号)查询解决,也可通过电话87213389、87311212解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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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日报 民情 03 持医保卡
医院不能结算
情况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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