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地下基金”的主要特征
从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已查处的案件来看,“金汇基金”、“瑞士共同基金”、“金手指基金”等所谓的“基金”,都是以基金的形式进行敛财活动,他们大都无固定场所,主要以网络、电话发展会员等方式进行地下犯罪活动,资金存取、转移全都通过“一卡通”银行账户进行。其突出特征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传销为手段,以境外“基金”为幌子,以互联网为载体,是一种新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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