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秦艳华
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添丁”。但别人眼里看似幸福的事,对于贵州的张巧巧(化名)家人来说却是个烫手山芋。
18岁女孩与有妇之夫偷吃禁果,意外怀孕
“我们姐妹俩在永康无依无靠,没有稳定工作,现在又多了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而且孩子生父又不要他,实在没办法只能把孩子送人了。”看着躺在床上的妹妹张蓝(化名)和出生6天的男婴,张巧巧忍不住眼眶红了。
2年前,18岁的张蓝背井离乡,来到我市打工,先后在餐饮服务业、超市、工厂上班,后落脚KTV当陪唱公主,并认识了我市林小宇(化名),两人心生爱慕,相处1个月后偷吃了禁果。
不久后,张蓝怀孕了,正当她乐享即将为人母亲的喜悦时,意外发现林小宇家有妻儿,自己属第三者。
“这孩子是不是我的还不确定,就算生下来也不要。”林小宇说,而且让他离婚不可能,打掉孩子是唯一的选择。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张蓝心灰意冷,准备打掉孩子。医生明确表示怀孕3个月后必须做引产手术,这样对大人有危险。张蓝因身体原因,引产将危及生命。
无奈下,张蓝只能自食苦果,走一步算一步,挺着大肚子继续工作,在痛定思痛后,断绝了与林小宇的来往。
看着妹妹日渐鼓起的肚子,张巧巧多次欲与她沟通,劝其打掉孩子。
可是每次聊起此事,张蓝低头不语,扭头就走,甚至负气不与姐姐照面,几天不见人影。
男婴找不到“生父”,该何去何从
日子一天天流逝,转眼到了临产期。
2013年12月28日傍晚,张蓝肚痛难忍,下身出血。危急时,张巧巧赶紧向老乡借了3000元,把妹妹送到医院。
还算幸运的是,孩子顺利出生了,是个可爱的3公斤重男婴。看着新生儿,姐妹俩很无语,没有丝毫喜悦。
为照顾新生儿和坐月子的妹妹,张巧巧向公司请假,做起了专职保姆。她把事情来龙去脉告诉了远在千里之外的家人,父母考虑到女儿还小,生活条件差,带个孩子难嫁人,因此决定忍痛割爱放弃抚养权。
然而,由于张蓝未透露过孩子生父的消息,直到孩子出生,父亲身份至今是谜。
“我也不知道对方真实姓名、家庭地址,只记得车牌号。”躲在病床上,考虑以后的经济来源,身心疲惫的张蓝向姐姐透露。
经多方打听,张巧巧拨通了林小宇的手机:“孩子生了,我们没能力抚养,希望你过来认领。”
当晚,林小宇赶到医院,交了3000元住院费。“孩子是谁的还要待查,何况我也没办法领养。”林小宇道出了无奈。
家人无能力抚养,亲生父亲不认孩子。百般无奈,张巧巧四处张罗,准备把孩子送人,在找不到合适的家人时,她还做好了准备,为了这孩子甘愿嫁给身残志不残的周林飞(化名),把孩子扶养长大。
但这一切都不现实。经过深思熟虑后,张巧巧放弃了原计划,来到市妇联维权中心、律师事务所咨询,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先亲子鉴定,再走司法程序维权
“刚开始交往,不知道对方有家庭,等孩子生下来,却不知怎么办。”来到妇联维权中心,张巧巧痛心不已。
听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市妇联工作人员陈女士说,欺瞒真实情况者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但要有证据。鉴于目前情况,最好的办法是两家人进行协商。若自行无法协商,妇联可协助安排,但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只能走司法程序解决。
鉴于目前的情况,市法律工作者褚律师表示,在无法确认父亲身份时,先由女方垫付进行亲子鉴定。若属第三者插足,女方负有一定的责任,若男方真存在欺瞒行为,需要提供有力证据。像目前情况,证据不足很难定罪。同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都享有被抚养和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抚养权问题,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由法院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依法做出判决,未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孩子的部分抚养费。
听了相关部门说法,张巧巧感觉维权路困难重重:一来姐妹俩无钱支付亲子鉴定费用,二来孩子生父身份无法确认。在万分纠结时,远在贵州的亲人给予了一丝安慰,希望姐妹俩把孩子带回老家由外公外婆抚养,再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