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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版: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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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属违法行为
一到春秋季手掌就出现红点
沙子垃圾占道
影响通行
焚烧垃圾污染环境
早餐店厨房有老鼠,真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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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属违法行为
市民如发现绿化树木已死,可与市园林管理处或市容办联系
2013-11-05

  ■记者 王晓鸣 通讯员 周霞

  “

  园林技术人员经现场鉴定,确认此树已经死亡。园林管理人员表示将在适宜季节补植。鉴于当事人态度良好,主动配合执法,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当场对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予警告。

  近日上午,市城管执法局市容办接到市民举报,称在南苑路西津桥头一带,有棵树木被砍断了。

  执法队员在现场发现,一棵无枝无叶树木,根部位置已被砍断了一大块。经过查实,当事人为沿街商店一店主。

  原来,这名店主认为,这棵树已经死掉,没有了绿化效用,与市容街景不协调,就自行动手对死树进行砍伐。他砍伐时,有人提醒:“随便砍伐城市树木是违法的!”于是这名店主立即停止砍伐,并主动联系了市园林管理处。

  园林技术人员经现场鉴定,确认此树已经死亡。园林管理人员表示将在适宜季节补植。鉴于当事人态度良好,主动配合执法,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当场对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予警告。

  根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处树木价值1至5倍的罚款:(一)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二)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疏忽大意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损伤或者死亡的。 

  城管部门呼吁市民朋友不要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如遇上述情况,可与市园林管理处或城管执法局市容办联系。联系电话:8928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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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日报 民情 10 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属违法行为 2013-11-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