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胡鹏 通讯员 徐奔奔 本报讯 4日,我市正式发布各镇街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成为全省首个实行跨乡镇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按月发布机制的县(市)。 从发布的情况看,与9月份相比,全市16个镇街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有5个明显好转,4个有所好转,6个持平,1个略有下降。 据悉,河流交接断面的监测工作从2010年开始在各镇街区正式实施。相关工作开展三年以来,已形成了一套科学完善的监测机制,能客观评价各个镇街区对本区域内径流的污染控制和水质改善情况。 此次列入水质按月公布的交接断面涉及全市区域内流经16个镇街区的主要河流,即永康江、南溪、华溪、苏溪、倪宅溪、烈桥溪、永祥溪、新楼溪、舟山溪、岩后溪等的18个断面。根据我市河流现状,18个全交接断面水质监测考核指标包括pH值、氟化物、氨氮、总磷四项,附加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 镇街区交接断面水质今后每月发布一次,考核指标与上月相比提升两个等级及以上的为“明显好转”,提升一个等级的为“有所好转”,无等级变化的为“持平”,下降一个等级的为“略有下降”,下降两个等级及以上的为“明显下降”。根据12个月的水质变化,我市将对各镇街区开展年终考核。 记者了解到,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将列入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如果不合格,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批评。相关考核结果还将作为评价被考核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和相关领导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目前,我市建立了“市——镇——点”层层推进的流域水质保护责任体系。按照“一段一长、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管理责任体系,对全市主要河流落实“河段长”责任制。由相关镇街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河段长,对辖区河段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负责,并履行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消灭管理盲区、落实长效机制和改善水质等管理职责。 “各镇街区可以通过监测结果反馈,进行具体水质分析,准确查找对应污染物的排放企业,重点监管影响河流水质变化较大的排放口。”市环保局局长朱彭年说,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每月发布,是深化“158”碧水蓝天工程的重要举措,可以将镇街区保护水质的责任划分得更加细致准确,提高企业达标排放的主动性,提高市民监督周边企业排污行为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