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吕高攀 12日,市工商局召开“诚信经营,明白消费”行政约谈会,全市30多家规模较大的洗涤行业负责人参加并签订了行业服务规范承诺书。市工商局同时向各个洗涤企业负责人发放了预付式消费约定的示范文本,要求各企业完成自身行为自查自纠的同时,参照相关法律对损害消费利益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做到规范经营,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一个明白。 据市消保委秘书长吴志勇介绍,预付费消费卡引发纠纷的矛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企业在关闭、搬迁等情况下,对消费卡的使用后续处理不当;二是消费卡过期后余额无法使用,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三是消费卡余额不足时需消费者继续大量充值使用,否则不享受消费卡优惠折扣;四是关于退卡事宜约定不明确,且多数消费卡存在不能退卡的情况。 根据消费投诉和实地检查,发现洗涤行业所使用的洗涤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如店堂告示、消费告示、宣传册、办卡须知、会员卡等)中,存在着诸多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条款,主要包括赔偿、免责、逾期取件保管、凭证遗失、最终解释权等方面的问题。 在行政约谈过程中,市工商局市场管理科针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一些霸王条款进行通报,并由专业律师进行点评,同时针对具体的一些使用期限、退卡、退款、换补卡等各个方面的霸王条款,帮助企业拟定了一系列规范的约定格式条款的示范文本。 记者了解到,合同示范文本针对预付费消费卡买卖中纠纷易发、多发的现象,开创性地设置了5个方面的特色条款。 其中在使用期限上,记名消费卡不应该设置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低于三年。 在退换卡方面,约定消费者在购卡后7日内可无理由退卡,扣除消费卡工本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后,退还卡内剩余充值金额。 当遇到企业突然关闭、搬迁等情况,造成消费卡内尚未使用完的余额无法再使用的问题,合同示范文本要求经营者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并做好消费卡内余额的善后处理,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合同示范文本首次明确消费卡遗失后,可由本人及时向经营者挂失,经营者应为消费者补办新卡,继续消费。 同时,示范文本上还要求企业制定了相关约定后,在市工商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方便消费者上网查询、核对公示内容。 据了解,此次行政约谈中,首先进行整改的是洗涤行业,接下来,市工商局还将对餐饮、美容美发等其他消费卡重点领域的霸王条款进行集中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