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程基进
日前,省政府同意授予我市等18个县(市、区)为“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模范县”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金华地区除我市外,浦江县也榜上有名。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统筹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兴林与富民同步推进,林业经营主体持续做强,森林资源流转逐步规范,林业金融服务不断创新,林下经济蓬勃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构建,为现代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