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灵芝 本报讯 19日,记者从市食安办获悉,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7月15日至10月25日我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现“96317”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已开通,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市特制定了《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对举报属实的市民进行奖励,最高奖金为30万元。 《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下列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经行政执法机关办案查证属实将予以奖励:(一)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二)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三)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或更改有效期的食品;(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食品;(五)生产、销售未按国家规定需经批准或检验、检疫的食品;(六)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的;(七)种植、养殖、加工、经营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明令淘汰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 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不同情况,依据有功等级,并参照行政执法机关罚没款入库数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属于一级举报的,按该案收缴入库罚没款的8%及以下给予奖励;属于二级举报的,按该案收缴入库罚没款的5%及以下给予奖励;属于三级举报的,按该案收缴入库罚没款的3%及以下给予奖励;属于四级举报的,按该案收缴入库罚没款的1%及以下给予奖励。 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为30万元。对执法机关查处后无罚没款,但又属于一级举报、二级举报的个案,可视情给予举报人员100元至500元的奖励。 市食安办负责人表示,对于举报人,相关部门将严格实行保密安全保障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绝不将其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违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配合情况,举报分为4个有功等级:一级举报。认定违法事实真实清楚,直接掌握现场物证、书证并可协助现场查办活动,举报情报与查办事实完全相符。二级举报。认定有违法事实,已掌握部分现场物证、书证并可协助查办活动,举报情报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三级举报。未对违法事实进行直接核查,但已取得部分重要证据,仅提供查办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办活动,举报情报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四级举报。有部分物证,但未经核实,仅为怀疑、推测性举报,举报情报与查办事实部分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