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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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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患儿领到“两病保障”报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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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首批患儿领到“两病保障”报销款
2012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截至本月底
2011-11-17

  ■记者 朱彦侃

  

  本报讯  16日,唐先镇古竹城村小云偲的母亲易会英从副市长祝鸿熙手中拿到住院报销款时,发现多了将近1万元钱。

  小云偲是我市首批享受到“儿童两病保障政策”的患儿之一。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市提高了参保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的儿童医疗费报销比例,可报销70%以上,加上民政部门20%救助金,报销救助金额达到了90%。这意味着,小云偲90%以上的医药费由政府埋单。

  小云偲今年12岁,医生在她出生时就告诉她的父母,先天性心脏病最好是在4岁以前把手术做掉。但由于家境贫寒,仅靠每个月3000元左右的收入,易会英和丈夫实在支付不起医疗费。

  随着年龄渐增,先天性心脏病已经严重影响了小云偲的健康成长,以至于体育课上跑步的时候,她都无法追上其他同学。今年10月份,父母借了2万多元钱,再加上家里的积蓄,带着小云偲去杭州做了心脏手术。

  手术很成功,估计再过半年,小云偲就能赶上同学们的步伐,但是,对于她的父母来说,2万多元的负债让他们的心情有些沉重。所以,这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报销对小云偲一家来说非常重要。

  “有了这笔报销款,我们就可以马上把钱还掉,家里的开销也能正常起来了。”易会英说。

  同一天领到报销款的还有象珠镇象珠一村的朱仙宜和西溪镇玉川村的陈桃仙。对于因尿毒症办理特殊病种报销的陈桃仙来说,全年能累计报销的3万多元可以抵掉她半年做血透的医疗开支。难怪陈桃仙接过这笔钱后,激动得语无伦次。

  目前,2012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筹资正在进行中。参保对象是具有永康户口的、没有享受城镇职工医保的所有城乡农民(居民)。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随父母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城镇居民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参保。此外,筹资标准不变,即每人每年400元,其中个人缴纳100元,财政补助300元,参保截止时间为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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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日报 时政 02 首批患儿领到“两病保障”报销款 2011-11-1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