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永土让告字(2011)第16号 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永康市丽州北路街区(老活塞厂区块)1-3-B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出让方式及增价幅度: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五、报名时间:2011年 11月16 日至11月17 日下午5时止。 六、报名地点: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 七、拍卖时间:2011年 11 月18 日上午9时。 八、拍卖地点: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 九、报名时需交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600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未竞得者所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随即转为定金,定金在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时才能转为出让金,但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竞拍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 十一、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竞拍人自行勘察现场。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永康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垂询。 十二、竞拍保证金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交纳。报名者需交纳资料服务费500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三楼 联系电话:0579-87177648 联系人:李先生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0月 24日 土地位置 用地面积(㎡) 出让年限 竞拍 保证金 拍卖 起始价 丽州北路街区(老活塞厂区块)1-3-B地块 32734 商住 ≤18% 1.8-2.4 ≥30% 36-60m 土地 用途 规划控制指标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商业40 年 住宅70年 6000 万元 29000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