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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1-10-2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永土让告字(2011)第16号

  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永康市丽州北路街区(老活塞厂区块)1-3-B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出让方式及增价幅度: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五、报名时间:2011年 11月16 日至11月17 日下午5时止。

  六、报名地点: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

  七、拍卖时间:2011年 11 月18 日上午9时。

  八、拍卖地点: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

  九、报名时需交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600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未竞得者所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随即转为定金,定金在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时才能转为出让金,但成交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竞拍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

  十一、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竞拍人自行勘察现场。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永康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垂询。

  十二、竞拍保证金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交纳。报名者需交纳资料服务费500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三楼

  联系电话:0579-87177648

  联系人:李先生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0月 24日

  土地位置

  用地面积(㎡)

  出让年限

  竞拍

  保证金

  拍卖

  起始价

  丽州北路街区(老活塞厂区块)1-3-B地块

  32734   商住      ≤18%  1.8-2.4   ≥30%  36-60m 

  土地

  用途

  规划控制指标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商业40  年

  住宅70年

  6000

  万元

  29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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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日报 生活 05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1-10-2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