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2011年1月18日《永康日报》第20版刊登的3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中有误,以本次公告为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永土让告字[2011]第 3号 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公开出让永康市东塔路-金塔路交叉口西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招标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本次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并设有保留价,未达到保留价者不成交。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 2月22日17时止,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2月22日17时,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2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在2011年2月22日17 时确认其投标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2011年2月23 日9时在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举行。本次出让活动由永康市公证处公证。 八、本次出让地地块以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永康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垂询。 九、投标保证金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交纳。报名者需交纳资料服务费500元。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三楼 联系电话:0579-87177648 联系人:李先生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月 18日 土地 位置 东塔路-金塔路交叉口西南地块 用地面积(㎡) 容积率 招标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绿地率 规划控制指标 3340.28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商业40年住宅 70 年 800万元 4000万元 商住 用地 ≤32% 2.2-2.5 ≥10% ≤28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