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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版:天下五金·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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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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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1-01-27

  说明:2011年1月18日《永康日报》第20版刊登的3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中有误,以本次公告为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永土让告字[2011]第 3号

  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公开出让永康市东塔路-金塔路交叉口西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招标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本次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并设有保留价,未达到保留价者不成交。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 2月22日17时止,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2月22日17时,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2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在2011年2月22日17 时确认其投标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2011年2月23 日9时在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举行。本次出让活动由永康市公证处公证。

  八、本次出让地地块以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永康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垂询。

  九、投标保证金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交纳。报名者需交纳资料服务费500元。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三楼

  联系电话:0579-87177648

  联系人:李先生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月 18日

  土地   位置

  东塔路-金塔路交叉口西南地块

  用地面积(㎡)

  容积率

  招标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绿地率

  规划控制指标

  3340.28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商业40年住宅 70  年

  800万元

  4000万元

  商住

  用地

  ≤32% 2.2-2.5   ≥10% ≤2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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