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永土让告字[2011]第2号 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永康市华丰西路南侧62弄-72弄地块(原鲜花市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招标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1年2月15日17时前确定上述宗地的具体出让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受让方在竞价基础上,尚需另行支付江南街道经财政、审计审核确认的该地块拆除及政策处理费用。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2月15日17时止,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18日至2011年2月15日17时止,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参加本次公开出让竞买活动。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1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2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出让时间、地点及要求: 1、截止至2011年2月15日17时止,申请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则以拍卖方式出让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2011年2月16日9时;拍卖地点: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拍卖增价幅度为100元/m2或100元/m2的整数倍。 2、截止至2011年2月15日17时止,申请人不足三人(不含三人)的,则以挂牌方式出让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挂牌申请截止时间至2011年2月28日17时 ,挂牌时间为2011年2月17日8时30分至2011年3月2日15时止,报价地点为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收储交易中心,挂牌地点:永康市国土资源局、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本次出让地地块以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永康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垂询。 九、投标保证金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交纳。报名者需交纳资料服务费500 元。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三楼 联系电话:0579-87177648 联系人:李先生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月 18 日 土地 位置 华丰西路南侧62弄-72弄地块(原鲜花市场) 用地面积(㎡) 容积率 起始价 (元/m2) 竞买 保证金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绿地率 规划控制指标 14857 商住 ≤42% 1.6-2.0 ≥15% 建筑密度 建筑 限高 多层18m,裙房12m,高层40m 商业40年住宅 70 年 6000万元 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