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李新 见习记者 邱灵娟 近日,本报接到市民吕女士来电:她的孩子就读于市区某幼儿园中班,今年4月份在学校玩耍时受了伤,导致右手前臂骨折,吕女士便请了一个半月假在家照顾孩子。 虽然幼儿园已经答应支付孩子的医药费,并答应退还45天的学费,但吕女士觉得孩子是在幼儿园受的伤,而自己因此也耽误了一个半月的工作,幼儿园应该支付给她适当的误工费。幼儿园则表示自己除了赔付医药费和退还孩子45天的学费450元之外,还给予了一定的补偿,这样做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家长:应该支付误工费 据吕女士介绍,她的儿子凯凯4月3日和一个小朋友追逐打闹,转弯时不小心摔倒了,当时在旁边的老师赶紧打电话通知吕女士,并将孩子送往医院。 经诊断,凯凯右手前臂骨折,吕女士便将孩子转到第六人民医院接骨。因为儿子的手打上了厚厚的石膏,行动诸多不便,吕女士只好向厂里请假在家照顾儿子。 一个半月后,儿子的伤差不多好了,吕女士便去找幼儿园商量费用问题,幼儿园答应支付凯凯的全部医药费,并退还一个半月的学费450元。但吕女士觉得儿子是在幼儿园受的伤,自己因此耽误了工作,幼儿园还应该支付给她一定的误工费,但遭到拒绝。 幼儿园:做了最妥善的安排 对于吕女士的要求,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应女士说:“这件事情我们已经做了最妥善的安排。”应女士告诉记者,除了赔付凯凯的全部医药费之外,还退还了孩子受伤在家养伤的一个半月的学费,并作了补偿,这么做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他们已经尽最大的努力做了最好的安排。 而对于吕女士提出的支付误工费之说,幼儿园明确表示拒绝。应女士表示,无论到哪里说,都没有这种道理,也没有这种先例,而且家长照顾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虽然大家都不愿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对于无理的要求,我们是不会答应的!只要家长愿意,不论她想到哪去咨询相关问题,我们忙完开学事宜,都可以陪她去咨询。”应女士说。 律师:这种情况没有误工费之说 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王霞律师。她告诉记者:“目前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还没有相关的规定,更没有幼儿园支付家长误工费之说。” |